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(教师工作处),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。负责全校人力规划编制、考勤管理、招聘使用、师资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服务、教师学历学位培养、教师业务培训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相关事宜。
一、各科室职责
(一)办公室
1.负责部门平时考核、年终考核及考勤等工作;
2.负责文件、资料的收发、处理并整理归档;
3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、“高校E采购” 平台上办公用品、办公设备采买、报账;
4.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、教职工工作证明;
5.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;对外联络、协调工作;
6.负责本部门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工作;
7.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人事科
1.根据上级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要求,结合学校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,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其配套政策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;
2.负责学院编制管理工作,做好全院人员编制、机构设置与调整;
3.负责编制内人员招聘、聘用、调动、退役士兵和转业军人安置等人事调配工作及落聘、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;
4.负责人才引进、选拔、培养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;
5.负责院内人员的调配工作;
6.负责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管理工作;
7.负责各类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;
8.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
9.负责审核办理教职工退休、延退、退职、延聘、返聘、辞职、自动离职、辞退、解聘等手续。;
10.负责新进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;
11.负责人事软件系统管理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审上报工作;
12.负责本科室文书档案的收集、登记、立卷与归档工作;
13.做好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工资与社保科
1.负责教职工政策性工资套改、工资晋升、工资调整等工作;
2.负责新入编教职工入编工资、转正定级、职称(职务)变动工资、工龄认定等工作;
3.办理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养老金工作;
4.负责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核、造册工作;
5.负责教职工抚恤金、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管理工作;
6.负责学校残疾人就业保障年审工作;
7.负责黔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维护工作;
8.负责为调动人员办理工资关系介绍信转移手续;
9.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,办理请销假手续和探亲假报销手续;
10.负责办理博士家属同工同酬工资套改,临时工工资、福利费工作;
11.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置有关工资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:
12.负责做好有关工资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;
13.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;
14.按照国家、省、州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
(四)师资科
1.负责师德师风及相关工作;
2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师资队伍培训相关工作;
3.负责选送教师参加国内进修、访学及各类短期学习项目;
4.负责教师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资格审查、协议签订工作;
5.负责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审核管理工作;
6.负责荣誉奖励及各类推优项目申报工作;
7.负责外聘教师、客座教授、候鸟型人才的备案及管理工作;
8.负责师资统计报表、相关业务材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:
9.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(五)职称科
1.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;
2.负责职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;
3.协助学生处做好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;
4.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审核办理;
5.负责本科室文件、资料档案的收集、整理与归档工作;
6.做好职称改革工作的咨询、解答和来访;
7.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人员分工
何捷:主持全面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师资科。
周远力:分管人事科、工资科、职称科。
办公室负责人:戴红 负责办公室工作。
人事科负责人:张婕 负责人事科工作。
工资与社保科负责人:姚远 负责工资与社保工作。
师资科负责人:饶程 负责师资工作。
职称科负责人:全依霖 负责职称工作。
办公地点: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本部行政办公楼四楼


